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項
暨“紫瑯英才”計劃的通知
各街道,各開發區,市北高新區,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大力集聚科技領軍創新創業人才,根據《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實施辦法》,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項暨“紫瑯英才”(以下簡稱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才分類
人才項目分為自主創業類(A類)、企業創新類(B類)、高技能創新類(C類)。
二、申報條件
1.自主創業類人才(A類)
(1)申報人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優秀人才可放寬至碩士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
(2)申報人于2021年1月1日后從南通市外來通(來通前三年在通無創業就業記錄),創辦企業應于2021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按時完成驗資、社保、稅務等注冊登記相關手續,并有3名以上非股東員工繳納社保。申報人應為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擔任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不包括監事,同時已在工商信息系統中備案)。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人有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4)創辦的企業一般是申報項目產品的融資、生產和銷售主體。
(5)自然人直接出資的,申報人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300萬元,且本人實繳并計入注冊資本的貨幣出資在企業注冊資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放寬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最大)。優先支持股權占比合計超過50%的創業團隊。
非自然人直接出資而以持股公司出資的,通過一個層級計算,申報人在申報企業折算貨幣出資不少于600萬元(申報人在持股公司計入注冊資本的實繳貨幣出資占該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貨幣出資),占股不少于30%(申報人在持股公司的認繳注冊資本占該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股權占比。注冊資本超過3000萬元的,不少于20%;注冊資本超過5000萬元的,不少于10%)。
兼有兩種出資方式的,自然人出資的按100%計算,持股公司出資的按50%計算,總額須超過300萬元;股權占比為自然人出資和持股公司出資兩種情況股權占比相加計算。
原則上不認可代持股關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妻均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須提供本人出資證明)。
優先支持生命健康、電子信息(集成電路)、智能裝備、新材料、車聯網、信創等產業領域。
2.企業創新類人才(B類)
(1)申報人原則上應為全職工作,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優秀人才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2)申報人于2021年1月1日后從南通市外來通(來通前三年在通無創業就業記錄)。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報人有2年以上(具有碩士學位的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4)申報企業給予博士稅前月均薪酬不少于3萬元、碩士稅前月均薪酬不少于6萬元,以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銀行流水為準。
3.高技能創新類人才(C類)
參照省“雙創計劃”高技能創新類申報條件。
4.其他條件
(1)以人才團隊申報的,應符合省“雙創團隊”或市“江海英才”團隊的各項申報條件。
(2)在我省獲得過國家重大人才工程A類、省“雙創計劃”以及其他市、縣(市、區)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退出原入選的引才計劃且資助資金已返還當地財政的除外)。
(3)已入選市“江海英才”計劃的人才,不受相關申報條件限制,“紫瑯英才”計劃給予50%配套。
(4)對特別優秀的人才項目,可不受人才年齡、學歷學位、來通時間、工作年限、實繳出資、省內資助等限制,由所在園區、街道破格推薦申報并出具推薦報告。
三、申報材料
申報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申報書》,申報時根據人才項目類別選填申報書。
2.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明、資質證明(證書)、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海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證明材料。
3.專利等知識產權及所屬權證明,在國際核心刊物發表論文的情況,獲得國際、國家重要科技獎項,承擔重大科研課題、科技攻關項目等反映引進人才能力、業績的相關材料。
4.創新創業計劃書。
5.創業類人才提供創辦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工商股權證明、財務報表等。創新類人才提供申報人與引進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引進協議、知識產權權屬證明及使用協議書、薪酬發放證明、社保繳納證明(或人事派遣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的資質證明等。
四、申報及遴選程序
1.資格初審。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報送至崇川區委人才辦,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2.答辯評審。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選,組織專家評委開展答辯評審。
3.資格復審。對通過答辯評審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4.綜合評定。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選進行基本條件評價打分。在答辯評審和基礎評價的得分基礎上,按一定比例加權計算申報人才的綜合得分,確定資助金額,并與人才協商確定資助協議。
5.實地驗收。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實地考察驗收。
6.會議審定。對通過實地考察驗收的項目,將擬資助人選及資助金額、資助比例,提交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審定。
7.社會公示。擬資助人選經相關會議審定通過后在崇川“興企通”公示,根據公示結果,按程序進行資助。
8.簽訂協議。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崇川區高級人才服務中心、項目落戶單位、受資助人才(團隊)及企業簽訂《資助協議書》。
五、扶持政策
1.對入選的人才(團隊),由區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給予資金扶持。
2.積極為入選人才(團隊)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務,幫助解決入選人才(團隊)在崇川工作期間的人才項目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申請科技項目資助經費、子女入學、人才公寓等方面的問題。
六、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單位(企業入口)登錄興企通網站進行申報,按照要求上傳完整申報材料。網址:https://www.ntccxqt.com/pages/projectDeclare/project-detail.html?projectId=305。
2.申報紙質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復印,左側膠裝,一式一份。材料應簽字、蓋章等手續齊全,報送至崇川區委人才辦(桃塢路44號木樓119室)。
3.受理時間與聯系方式:
受理時間:隨時受理,不定期舉行答辯評審
聯系電話:0513-89088577
附件:1.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申報書
2.創新創業計劃書內容綱要
3.薪酬發放說明(樣式)
4.柔性引進人才派遣證明(樣式)
5.第三方數據查詢授權委托書
6.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7.需提供的材料清單
8.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9.2023年崇川區“紫瑯英才”計劃申報匯總表
中共南通市崇川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13日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江海英才”崇川子項暨“紫瑯英才”計劃的通知(崇委人才辦〔2023〕1號)01.17.docx